离婚协议书上写了我什么都不管的,孩子后面的一切费用我都不管,可现在孩子的事什么都是我在管,离学校里补贴的生活费都在他卡上也不给我,我想要回孩子监护权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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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由第三方(如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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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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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护权的变更通常包括:
(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2,对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3, 变更监护权的诉讼要向被告住所基层法院提起,起诉人要提交本人身份证、起诉状、相关证据的复印件
4,起诉状中要着重写明现有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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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