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十级工伤,现继续上班,明年就46周岁了,要辞职吗?不辞职是不是后面补助就没有了?

劳动纠纷
2018-12-21 17:38:5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工伤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十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到工伤认定科和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 和什么时候辞职没有关系,劳动关系解除时可以拿到就业补助和伤残补助。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可以辞职吗
8131
十级工伤赔偿
工伤索赔 26040
身份证周六日可以办吗
身份证补办时间
身份证周六日可以办吗
商标分为哪几种呢
商标权
商标分为哪几种呢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50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82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30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175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7134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98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