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被人打的眼晴失明, 无光。当天派处所找法医做伤情鉴定,是轻伤二级,派处所说是为了佝留,不是最后鉴定,我什么时候做伤情鉴定,流程怎么走,

民事相关
2019-01-23 11:53: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应当进行法医鉴定,部位不同,要求的伤害面积、长度、程度也不同,应当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1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 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 鉴定为二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 :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22个月=56122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85%(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元×14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551元×5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48976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4897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6122元=505098元。
  • 人身伤残鉴定的程序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