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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叔叔他和我们家关系特别好,现在他在一家大公司里面上班。他才来这家公司没有多久,但是他被利益冲昏了头。他侵犯了公司的商业机密,他想咨询一下律师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是怎样的?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谢谢。

知识产权
2018-07-30 08:20: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刑法》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述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这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这里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单位犯上述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 你好,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应当依据导致的损失及犯罪情节定罪量刑。具体的量刑标准如下:
    1.《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限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做法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导致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导致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应予他人使用之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背商定或者违背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应予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 当然有相关规定,量刑要结合具体案情才说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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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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