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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本来已经有了谈好的男朋友,我们两个是打工认识的,一直都是相亲相爱的,但是我父母却收了别人家的彩礼钱,硬是要把我给嫁过去,其实就是卖女儿,所以我就想来问一下如何认定买卖婚姻?遇到了买卖婚姻要怎么处理

其它综合
2018-07-29 10:23:0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买卖婚姻的认定:
    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包办婚姻是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当事人的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强迫其缔结的婚姻。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包办婚姻不一定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必然是包办婚姻。包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对婚姻当事人实行包办强迫;买卖婚姻的构成要件除包办强迫外,还有一个借此索取财物的问题。
    2.买卖婚姻的处理方法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2)对因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买卖婚姻被宣告无效后,男女属同居关系。
  • 1.买卖婚姻的认定:
    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换亲、转亲、童养媳等都是包办买卖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现。
    2.对于买卖婚姻的处理方法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
    (2)对因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
    (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
    买卖婚姻被宣告无效后,男女属同居关系。
  • 你好,建议积极跟律师沟通同详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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