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咨询下,户籍证明能办理结婚吗?由于我是重庆山区的,现在是离婚状态,父母觉得丢脸不和我来往了,我现在要是准备结婚的话派出所开的户籍证明可以办理结婚吗

民事相关
2019-01-04 04:40:16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的。带上身份证就可以去办理结婚手续。建议带材料来让律师看一下,我们这边会给出几个方案供选择。
  •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   1、离婚证丢了,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2、结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男妇双方或一方须排除下列情形: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麻风病或性病未治愈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不设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下同。)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写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离过婚的申请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2)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了解,对符合婚姻和有关规定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以及不符合婚姻法和有关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进行婚姻法的宣传教育。
      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实符合婚姻法和有关规定的,也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 办理离婚涉及的纠纷较多,需要具体分析,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户籍证明能办理结婚吗?现在是离婚状态,我现在要是准备结婚的话派出所开的户籍证明可以办理结婚吗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民事相关问题
户籍证明能办理结婚吗?现在是离婚状态,我现在要是准备结婚的话派出所开的户籍证明可以办理结婚吗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