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离婚时,写了份协议,双方都签字,按手印了 但只有一份,这有法律效应吗?

民事相关
2019-07-06 01:00: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是否交民政局备案呢?
    追问:离婚时,男方给女方写了份补偿协议,没有在离婚协议上注明,是私底下对一方的经济补偿,双方签字,按了手印,但只有一份,交由女方保管,无第三方人证,现男方说这份协议是无效的,我想问问,这份协议是真的无效吗?
  • 婚姻法律规定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所以就你的情况是需要具体分析的,但有一项可以肯定,就是男方需要承担孩子抚养费的。
  • 您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对方不能自行处置,婚内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因此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在夫妻能够就财产分割以及抚养权等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合意的秦光霞,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签字即视为达成并且生效,在民政局通过等级备案后变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