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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个情况是这样的,我在4月份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也在四月份签了购房合同并且支付5万元押金给房东,房东要求做资金托管,在7月16号的时候我们去房屋交易所办理了资金托管和向银行申请贷款,现在贷款在审批中,现房东以房子涨价为由拒绝支付中介费(合同写明中介费各付),否则就解约不过户,中介多次找我让我支付房东的中介费。这种情况可以要求房东过户吗?

房产纠纷
2019-01-06 06:29:0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包含以下:
    1)交易中介费: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2)房产权证代办费:一般几百元,具体的也可与中介谈。
  • 二手卖家不交房中介有没有责任
      1、首先,你应该看看中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中介有义务配合对方完全履行完毕合同。如果有,则可以要求中介承担相应责任、履行义务。如果中介拒不履行,可能涉及要求中介退费的问题。
      2、但是,一般而言,中介只是促成双方签订合同,最多也不过配合双方办理过户手续等,并没有保证一方完全履行交房或交款的义务,除非有特别约定。
      3、如果中介没有特别约定,出现此种状况,中介也无过错,则中介不承担责任了。卖方不搬走,买方应该依据买卖合同,起诉要求交房并要求买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 可以走公积金贷款,正常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一、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二、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三、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四、交易过户: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手续;五、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权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六、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七、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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