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女儿,大的3岁半,小的快2岁了,一直都是我自己带她俩,因感情不和,想离婚,想问一下,孩子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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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会判决男女双方各自直接抚养一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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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本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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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结婚后感情不好可以离婚,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离婚自由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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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离婚财产分割的,应该第一,要先分清夫妻公有财产有哪些。
第二,离婚理由,比如你发现对方有外遇,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申请离婚,那你可以分到得财产会多一点。
第二,是否有共育子女,子女由谁抚养,抚养方自然会多分一点,同时没有抚养权的要付给对方抚养费用。
第三,如果仅仅是感情不合,没有子女,正常离婚的话,那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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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两个孩子,一般情况是一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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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