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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他刚刚大学毕业,他自己也签了一家公司,现在他在公司里面已经工作了两个月了,但是这两个月他一直没有拿到工资,他一直被他的上司给打压,他想要咨询一下律师恶意欠薪罪立案程序是怎么样的?谢谢律师解答

债权债务
2018-12-28 22:26:2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程序具体有以下几点:
    1、立案资料的接受;
    对立案资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许人民法院关于报案、指控、告发和自首人员或资料的招待和收留的活动。?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许人民法院对报案、指控、告发和自首的资料,不管是否归于自己统辖的案件,都应当承受。然后依照统辖的规则移交主管机关处理。对口头报案、指控、告发和自首的,应当细心地问询和讯问,并将内容写成笔录,经宣读或许交自己阅读后,若有定见,应当答应更正,若认为无误后,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许盖章。2、承受指控、告发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指控人、告发人阐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立案流程,要求他们脚踏实地,忠于现实,忠于法律,可是,诬告不同于错告。由于诬告是行为人成心捏造现实、伪造证据,惹是生非地指控他人违法的行为;错告,则是行为人由于认识上的过错而致使所告之事与现实有收支。两者的性质天壤之别,前者归于成心行为,对此应当依据法律规则追查法律责任,后者应当向他批注状况,让其承受教训,而不该追查法律责任。
    公检法机关应当保证报案人、指控人、告发人及其近亲属免遭打击报复,保证其安全。报案人、指控人、告发人如果不肯揭露自己的名字和报案、指控、告发行为的,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为他们保存隐秘。

    3、对立案资料的检查;
    对立案资料的检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许人民法院对已经承受的资料进行核对、查询的活动。其使命是正确确定有无违法现实的发作,应否追查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许不立案的决议打下基础。
    4.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 您好,关于恶意欠薪也就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只有具备三个条件才能够构成该罪。构成要件包括:当事人有支付劳动报酬的能力但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数额较大,不支付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并且数额在5000及以上;
    经过政府机关干涉但依然不支付的。
  • 一般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后,只要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时间不受限制。如果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否则不予受理。另外,如果涉及的员工较多,工资数额较大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 关于拖欠工资的补偿,原劳动部《违反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尝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85条对此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或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 班费、未按法律规定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100%的标准向劳动者 加付赔偿金。
  •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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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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