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合同中的一方按照约定,给供货方支付了货款,供货方也按照合同给另外一方发货了。同时,供货方也给付款方开具了发票。现在的情况是收货一方没有给付款方支付应该支付的佣金及货款,也不承认已经收到过货物。由于时间已经过去接近三年,物流那里也找不到相关证据,只有供货方留存的发货调拨单。请问律师,供货方是否会受到付款一方的连带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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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可能会受到连带起诉的。供货方有义务证明已经尽到了送货义务。若付款方无法向收货方收取到佣金及货款,付款方可能会要求供货方返还货款。建议通过途径从快递公司等单位调取流转及签收凭证,另可分析三方合同中关于供货及付款的相关约定,还要注意收集是否存在三方关于送货、收货问题的邮件、短信等沟通记录等。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具体须结合案情与证据分析。若有需要,可联系我并携带相关证据到我们律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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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一起起诉企业两个一起给付货款义务的,具体情况可以联系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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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搜集相应证据才行,当初约定佣金是由哪一方支付的,请告知具体情况来为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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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看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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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