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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尊敬的律师,我村商业门面房对外招标出租,在镇政府xx招标平台竞标,我中标了一处门面房,交了一万元担保金,我中标后,村没给我下中标通知书,2个月以后才和我签合同,现在我不想签合同,担保金能要回吗?

合同纠纷
2018-11-15 14:08: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担保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分为不同的情况:  1、如果所担保的主合同是有效的,而仅是担保合同无效的:  1)债权人对担保合同无效无过错的,则担保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债权人、担保人对担保合同无效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如果担保合同的无效是因为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的:  1)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amp;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的担保形式有定金、保证、抵押、留置权、质押五种。  1)定金。定金是指缔约一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订立合同前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的担保形式。  2)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关系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作履行合同的担保的一种方式。保证合同履行的第三人是保证人,被担保履行合同的义务人为被保证人。  3)抵押。抵押是合同当事人一方用自己或第三方财物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清偿债务的权利。  4)留置。留置是用标的物作为担保的一种形式,根据法律规定,当义务人未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全面履行合同时,权利人有权处置所留置的财物。  5)质押。质押是当事质押人一方以动产或某种权利作为抵押的一种担保形式。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指为了避免因投标人投标后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随意变更应承担相应的义务给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担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有很多种,通常有: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不可撤销信用证,银行保函,由保险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书。  履约担保:是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承包人提交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履行担保一般有三种形式即:银行保函、履约担保书和保留金。  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承包人正确、合理使用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的担保。预付款担保一般有两种形式:1)银行保函;2)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的其他形式,如由担保公司担保或采取抵押等担保形式。  支付担保:支付担保是指应承包人的要求,发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担保。支付担保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对发包人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并落实各项反担保措施,确保工程费用及时支付到位;一旦发包人违约,付款担保人将代为履约。支付担保形式有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担保公司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 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合同所设定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形式不发生担保效力,担保人还可能承担担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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