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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给男方离婚,三天大吵两天小吵还动手打我把我晚上赶出门不让进,这样的日子真是过够了,考虑到结婚十几年了,房产证无我名字,小孩又给我亲,我只要房子给小孩,不知能判给我不?

民事相关
2019-01-13 12:19: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既然您要诉讼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以及财产分割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由法院判决。请问孩子几岁?双方的经济情况怎么样?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谁是基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如您还需咨询,请查看我详细资料的联系方式。
  • 若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房产分割: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你所说你们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均等分配。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夫妻离婚涉及房产分割的,若夫妻双方有约定应当从其约定《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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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