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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之前他在一个公司里面工作,现在好像因为他把公司的很多财产都给损害了,因为他和别人打架,把公司的财产给损坏了,公司想要去告他,但是又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属于什么罪?请问一下是不是属于侵犯财产罪呢?侵犯财产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民事相关
2018-07-27 10:20: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故意毁坏财物罪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
    (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你好,根据你朋友的情况来看。对方把他公司的财产给损坏了,那么这种情况下是涉嫌破坏公私财产。对于破坏公私财产罪,一般来说是会按照。犯罪的金额以及犯罪的情节来量刑。如果金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水平就可以定罪量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