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离婚时男方不想和我办手续用经济卡我,离婚协议书上写的女方给予男方经济补偿88000,办理手续之前给了45000,剩下的半年内付清,我可以不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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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协议约定了你给男方经济补偿,如果该协议经你们双方签字,且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你是要付款的,如果你不付款,你的行为属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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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以上问题我有如下回答:您可以选择诉讼离婚,队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分割。如您还需咨询,请查看我详细资料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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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那就看对方是否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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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不给的话,可能面临着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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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