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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孩交通事故案件于2018年6月8日在长沙二审开庭,现被告家长于2018年7月24日到我家说于6月26日已收到判决书,现在我电话问我律师,作为原告受害者我们都没收到判决书。现在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了,请问什么时候可收到判决书?万分感谢。

交通事故
2018-10-26 18:57: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直接打电话咨询二审法院。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交通事故赔偿的开庭程序:
    1、审核双方身份(有异议可以提出)
    2、宣布法庭纪律
    3、问是否申请法官回避
    4、原告宣读起诉状
    5、被告答辩
    6、归纳争议焦点
    7、法庭调查(举证、质证)
    8、法庭辩论
    9、法庭辩论结束、择日宣判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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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