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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卖房,买房人不过户,多长时间不过户是违法。已经拖了我4年多了。还不给我过户。我该怎么办?我卖房时因为没有房产证,所以,合同当时写的是房本拿到后,双方立即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房本已经下来3年多了。买房人一直已没有离婚证,媳妇在国外回不来为理由。不配合我过户。我是都可以取消这份合同?具体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8-12-16 02:32: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只能起诉解决即可
  • 二手房过户基本程序:签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
    签合同是指: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
    递件是指:双方本人带相关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票等原件。交房管局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
    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完税过户是指: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税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 不办理过户手续,可能同时面临多种法律风险,甚至陷入财房两空的困境。 一是可能出现卖家反悔甚至是“一房二卖”的情形,当卖方感觉自己所出售房产的价格低于当前价格时,卖方会反悔或钻买主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空子,将同一套房产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承受卖方违约的风险。 二是可能会出现房产被查封的情形。有的卖方因其他债务纠纷,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强制执行,导致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被认为无效,买方将承受合同无效的风险。 三是买方处理房产时遇阻。当买方交付全部房款、履行完毕合同后,虽不影响其在所购房屋中居住,但若要转卖该房产时,因房产未登记在其名下,将会遇到阻碍。此外,不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还可能出现房产被办理抵押、拍卖等损害买方合法权益的其他情形。
  • 如果户主和房主不一致的情况下,对于房屋的买卖没有影响,但是在户口的迁移上有很大的影响,不经过户主的同意,该户内只能迁移本人户口!户主可以迁移整户户口!如果买房人要求整户迁出的话!房主不是户主的就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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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