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原来的自建房为了以后动迁,在离婚的时候分父亲一间,母亲一间,我一层。后来父亲再婚,有一个养子。父亲再婚后自建房动迁,签订动迁协议的时候是我父亲、母亲和我三个人签字。后来在动迁房分配前父亲去世,现在动迁房分配产证也已经办出来,上面就我一个人的名字。对于这套动迁房父亲在去世前请律师写过遗嘱,他的份额在去世后归我。但这个遗嘱没有公证,办产证的时候也没有用到。现在父亲的二婚妻子和养子对这动迁房有什么主张权利吗?能要求产证无效或者取消产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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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要求,产证只能上原被安置人员,如果他们认为遗嘱无效的话,让他们起诉要求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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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遗嘱形式什么都没有问题的话,那么对方没有什么权利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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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这样理解,需要看书面的证据。如果对方起诉了,建议多组织证据,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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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