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现在有套房子,原来是父母和2个儿子共4人名字,现在要给小儿子一人名字,问题是母亲在父亲已去世,问题是怎么把三人名字去掉?我是xx镇商品房
-
有遗嘱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需要到公证处公证或到法院诉讼解决。由于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如果觉得不便可以通过诉讼继承,较为方便。建议带材料来看一下,我们这边会给出几个方案供选择。
-
通过公证或诉讼方式将死者名字去掉后办理新的产证,在去名时,其他人可放弃份额将原本继承份额给小儿子。当然,因原有四个人名字,他们的各自原本的份额只能通过再次买卖或者赠与方式给小儿子
-
你叙述的问题是遗产继承,有遗嘱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需要到公证处公证或到法院诉讼解决。
-
可以通过法院确认房产权益后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除名。详细可来电咨询。
-
一般都需要诉讼来解决的。
-
不用去掉,写一个补充协议即可
-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涉及到继承的问题,建议您来所当面沟通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