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我老公分居两年多了,我让他在网上和我签离婚协议书,签完我在回去可以吗?能不能生效

民事相关
2019-01-14 01:54:1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起诉处理,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 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对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没有争议,在达成离婚协议之后双方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离婚。民政部分受理之后认为夫妻关系却已破裂,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各留一份,民政部门留一份,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时就算是离婚了,也就是你说的协议离婚有效。婚姻的形式要件就是登记,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就是协议离婚有效。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起诉离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1、离婚协议的生效是以离婚为前提的,所以,只有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才发生效力。《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如果要真正成为法定离婚关系,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不办理离婚手续,依然是夫妻关系。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近期免冠照(三张)。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