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流程是怎样的:提交了仲裁申请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国际企业公示系统打印的公司的材料。仲裁机构以没有证据原件及复印件为由,未出具任何东西,也未表示是否受理。我爸在之前的矿山上班有近十年了,现在因为体检被公司辞退,体检结果是未达尘肺病,但医生建议不能再去矿山上班,未给任何补偿金,且每年签订临时合同,没有五险一金,现在年龄已经过50了,没有任何保障,走仲裁,仲裁机构以没有证据原件和复印件,让再次提供,未给任何书面材料。请问还需要补充什么,后续流程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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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供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工作服、工资流水等。
追问:1.工作服工作证合同第一次去有提交,仲裁当时说不需要,2.上班时间已有十年,请问是否可以认定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合同签署不合理,公司保存了合同,未给员工劳动合同,且每年签署的这个临时合同是否可以认定为合同不合规?
解答:不知道为何仲裁不给立案,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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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不懂,委托律师处理就可以了,免得耽误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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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尽量收集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用人单位招工时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聘记录;4、考勤记录;5、录音证据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工资被拖欠与单位发生纠纷,自己(或委托律师)与单位自行协商、交涉,协商无果时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通过执法监察人员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请不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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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实际入职后,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当月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只要劳动者入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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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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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