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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跟我的一个朋友发生了纠纷,我们私下解决不了问题,所以我就把他起诉到了法院,但是在法院通知开庭的那一天在庭审的席上,我的这个朋友作为被告他竟然缺席了,我不知道法院会不会进行缺席审判,请问一下缺席审判判决书是怎样的?有人有模板给我看吗

债权债务
2018-07-24 13:01:3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缺席审判判决书模板如下:
    当事人信息
    原告XX,男,汉族。
    被告XX,女,汉族。
    审理经过
    原告XX与被告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XX年XX月XX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XX年XX月XX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甘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邹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甘诉称,被告于XX年XX月XX日向原告借款XX万元,之后陆续向原告借款,至XX年XX月XX日被告共计向原告借款XX万元,XX年XX月XX日原、被告在XXX地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XX年,XX年XX月XX日到期,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款XX万元的借条一份。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金,经多次催要被告仍不偿还。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XX万元及XX年XX月XX日之后的利息(利息要求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至借款还请之日止)。
    被告辩称
    被告XX未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原告为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
    原、被告双方于2012年6月24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及被告书写的借条各一份,欲证明被告向原告借款300万元,期限一年的事实。
    诉讼中,被告XX既未举证亦未出庭质证,视其放弃举证、质证权利。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与本案具有关联性,本院予以采信。
    根据庭审和认证,本院确认如下法律事实:
    XX年XX月XX日,原告XX与被告XX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XX万元,借期XX个月,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借款利率为月利率3%。合同还约定了其他事项。同日,被告邹出具一份借条,载明:“今借甘现金XXX元。”该借条上还列明有九笔具体借款日期,累计XX万元。
    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的规定,在原告向被告提供借款后,被告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XX万元及XX年XX月XX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缺席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被告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甘借款XX万元及利息(利息自XX年XX月XX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XXX元,由被告XX负担。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本院不另清退,由被告径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省高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限内均未提起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被告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原告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
  • 你好,缺席审判判决书模板如下:1?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初字第号??原告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民族,职业,住址。?委托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信息同原告)。?原告XXX诉被告XXX纠纷一案,本院于X年X月X日立案受理。由审判员XX适用XX程序,于X年X月X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及其委托代理人XX到庭参加诉讼,被告XX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XX诉称:?被告XX未作答辩。?经审理查明,?本院认为,综上,依照《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XX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审??判??员??????XX???XX年X月X日??书?记?员????XX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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