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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涉嫌犯了一起盗窃罪,所以他就被公安机关给立案调查了,现在听朋友们说公安机关马上要将案件移交到检察机关,然后移送审查起诉了,我的这个朋友她的家人就担心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他们不能够收集到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我的朋友的清白,所以我就来问一下刑法是怎么规定移送审查起诉期限的

刑事案件
2018-10-09 00:10:5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遇到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申请延长半个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全国各省市盗窃罪立案标准:  北京市盗窃罪立案标准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1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为10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60000元以上。  山西盗窃罪立案标准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1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为10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50000元以上。  安徽盗窃罪立案标准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1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为10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50000元以上。
  •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
  •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上述审查起诉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法律未规定审查起诉期限,但检察机关应抓紧时间进行审查,不得拖延时间。  法律规定办案期限,主要是根据司法机关的办案水平和实际需要进行考虑的,既要保证司法机关有足够的时间审查案件,如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要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要对各种证据进行核查,有的还要进行技术鉴定,对证据不够充分的,检察院可以自行进行侦查,以保证做到准确、不出差错;同时又要防止办案时间过分延长,使案件久拖不决,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述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间基本上是符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的。这里应当注意两种情况,一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当中,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经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又移送人民检察院要求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计算审查期限;二是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中,发现该案件依照法律规定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属于另外一个检察院管辖的,或是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将该案件交给另一个检察院管辖的,改变管辖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 您好!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但是遇到特殊情况,如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申请延长半个月。起算时间自公安移送案卷,检察院受理之日起算。但是,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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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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