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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租赁户租赁厂里的商铺,合同到2018.6月到期,现在七月份了,2018.7.23号,就是今天下午出租方说合同到期为由断了水电,让我们租赁方停止营业,营业执照都是齐全的,没有任何补偿让我们搬走,我们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8-12-14 12:41: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 没有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办理营业执照 。对于经营场所的要求,一个是房产证明,一个就是租赁合同,没有租赁合同就无法说明使用权归属,这两个材料是必不可少的。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不是到工商所办理,而是要到区工商办理。工商所只是对办理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最后批准发照要由工商局进行。  办照程序:1、确定场地(营业地址);2、筹集资金(注册资金);3 、到工商局填写注册申请;4、验资(到工商局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5、领取执照;6、凭执照刻公章;7、凭执照和公章办理银行帐号;8、凭执照申请税务登记。实际上到第5步,即领取执照后就可以开业了。需要的费用主要是办照和验资的手续费。
  • 私房出租,未签订协议,拆迁时承租人是可以要求补偿的。 承租人可以要求一定的补偿,但由拆迁人补偿。
      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迁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不是被拆迁人,拆迁方不会将拆迁款直接给承租人。你虽然有协议写明拆迁时不给予任何补偿,但如果对方诉讼则此条款可能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房屋拆迁,租赁合同没有到期,承租人可以要求拆迁人给予一定的补偿,出租人不需要给承租人任何补偿,但是要退还预付的租金。
  • 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1、首先,要先起一个字号,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是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 +组织形式组成,最好多准备几个,很容易重名的。需要前置审批手续的 (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工商部门会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有效期半年,前置审批证件办理完毕后再办理营业执照。
    2、从业人员身份证明: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和一张1寸免冠照片,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例上规定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实际上很少,需要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3、经营场地证明:
    如是自有房屋,提供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如是租赁房屋,申请人在和房东签好租房协议后,应索要房东的身份证件和房产证复印件,(没有产权证的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房屋所属证明)如果房屋产权证上不是商业用房(如村里宅基地),还需到房屋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房屋从住宅转商住两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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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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