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问下,我和前夫离婚,协议上是写把他的份额赠给女儿,房产证上要求写上女儿的名字。我没有去加孩子的名字。现在我把这个房子卖了,他有权利来问我要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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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女儿可以主张房产份额的权益。
追问:我女儿才8岁,她的抚养权是归我的。每个月前夫给1800的抚养费。我把房子卖了,前夫以此不给抚养费或者有权利问我要卖房子的钱吗?
解答:你卖房子的行为侵犯了你女儿的合法权益。按照你们当时的离婚协议书,你女儿享有相应的房产份额,那么你作为她的监护人,除非为了你女儿的权益,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出售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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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女儿有这个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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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