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xx贷款平台上借的钱,现在利息加起来16000多,现在没钱偿还,逾期了190多天,有收到短信说我已被起诉,这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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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这边可以到法院查询案件是否真实存在 如果有 您这边及时参与开庭 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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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该法条实际上已经确立了先息后本的清偿顺序精神。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该解释进一步确立了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还款顺序的,先还息后还本的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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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利息是指由逾期贷款造成的罚利息,具体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的超期罚息。逾期利息和逾期贷款息息相关,关系到用户的信用问题。
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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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逾期不还的后果:
产生罚息;
产生不良信用记录;记入个人征信;
一般五年后才可消除;部分情节严重的可延期至十年清除;部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会进入永久黑名单。
被贷款机构催款;
处置借款人及担保人资产;
情节严重的可能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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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