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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摩托车酒驾与逆行的载人电动三轮相撞。会怎样判责。谢谢

交通事故
2018-12-06 23:35: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实践中,对酒驾逆行撞人行为应定何罪,有两种不同意见。
    (1)应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是违章行为并且在第一次撞人后已有人提醒他,此时他应该已经知道其行为已经发生了严重的危害后果,但他不听劝阻,继续行驶,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持放任的态度,终于连续三次发生了撞人撞车的严重后果。此行为不是一般的交通肇事,而是出于间接故意的危害公共交通安全,应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应定交通肇事罪。酒后驾车,在繁华地段高速行驶,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他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后果,但因为在醉酒状态下未能预见,以致发生连续撞死撞伤多人和撞毁他人车辆的严重后果。此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应定交通肇事罪。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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