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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前几年我在网上注册了一个商标,这个商标的外形非常独特个性十分的鲜明,于是我就把注册之后的商标在网上出售,有人看上了我这个商标,并且出的价钱也是比较合理的,所以我要把商标转让了,请问商标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知识产权
2018-07-21 10:53: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
    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
    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
    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
    专用权。
    5.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
    知申请人。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
    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 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2、转让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外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注册人除外)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给受让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补正通知(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 你好,建议及时与律师进行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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