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新公司入职offer 写的年薪是17万,薪资发放标准是月薪发80%,实习期三个月再扣20%,年底才把每个月的20%补上,再把实习期扣掉的钱补上。到实际合同上跟年薪月薪有关的数字全是斜杠,请问offer 具有法律效益吗?另外谈的工资是税后,结果发工资的时候才知道到手的钱是税后钱还要再扣掉五险一金。另外,我入职才刚满一个月,如果现在跟公司打官司打赢了,能拿到半年月薪的补偿吗?第四个问题,我身边有同事去年年底还没转正(现在已转正),公司没有把实习期的20%补给她,这部分钱应不应该发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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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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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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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赔偿 具体来我律所面谈或者电话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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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