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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之前我们与甲方签订了建筑施工合同,但是我们现在发现这块地面的实际施工方面与建筑施工合同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我们就想签订一下建筑施工的补充协议,请问一下建筑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怎么签?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合同纠纷
2018-07-20 12:31:5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
    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反之,“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
    签订建筑合同补充协议的情况: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据此,只有主合同生效,因质量、价款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造成履行困难的情形下,才能通过“协议补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以利于主合同的履行,从而实现当事人订立主合同的目的。
    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签订合同的补充协议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
    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
    3、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
  •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文件及原《施工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外相关补充施工内容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二、工期及质量
    增加工作内容在施工计划进度关键线路上的监理签证相应顺延总工期,不影响工期的不顺延工期。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三、工程价款
    补充施工内容工程价款为万元整(其中:泵房:万元、危险品库房:万元、高低压变配电房(开闭所):万元、挡土墙:万元)。以财政审核造价为结算价。
    补充施工内容工程价款的确定。补充工程内容结算价一律套用当地现行相关定额及相应取费标准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确定,主材价格按施工期间当地发布的信息价,结合监理、发包方签证进行调整。
    四、其它
    补充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一律按原《施工合同》约定执行。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协议订立时间:年月日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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