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我是摩托车对方是出租车我占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是不是出租车方赔我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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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费交强险有1万元的保额,可以让对方保险公司赔偿,剩余部分对方赔偿你30%。
追问:为什么交警说是医药费全部负责呢!出租车的保险是12万两千的说不超过这个额度都可以报,是这样吗?
解答:交强险的医药费保额是1万,11万是伤残,2000是财产损失。
追问:是不是要伤残鉴定才可以报销
解答:医药费和伤残无关!超过交强险部分按责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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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费垫付情形
1、车方先行垫付,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进行详细计算;
2、伤者自行垫付,痊愈后根据法律规定理赔;
3、车方和伤者协商垫付,待后期理赔时详细计算。
▌一般情况下医药费由谁垫付
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
一般情况下,肇事者还是会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医药费用的,没有人会看着伤者血流不止、无法医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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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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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上面是责任的划分。在各省市区在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办法中,对主次责任划分不尽相同,不过一般情况下是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是7:3,也就是对方要承担7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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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双方和保险公司承担。
追问:是不是我赔他休车的钱,他赔我医药费,定责的时侯交警是这样说的,是这样吗?
解答:按责任的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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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