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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之前他一直不还我的钱,他欠我十几万块钱一直没还,但是他最近打算去欧洲旅游,然后现在我打算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但是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进行债权人撤销权的行驶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如果我让她给我行使撤销权的话,那么。债权人撤销权怎么行使?要满足什么条件?

债权债务
2019-07-17 20:44: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要满足以下条件:债务人要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比如说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债务人的这些行为发生在你们确定债权债务关系之后;债务人的行为危害你的债权,另外,如果债务人的行为是有偿行为,那么则受让人需要具有恶意,这样你才能行使撤销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
  •   根据债务人处分财产有偿与否,分为两种情况。债务人无偿处分其财产的,只须具备客观要件即可行使撤销权。而债务人有偿处分其财产的,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客观要件包括: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即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  (2)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发生于债权有效成立之后。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若发生于债权有效成立之前,债权人当然不能撤销。同时,如果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是无效或可撤销的行为,也就不必由债权人申请撤销了。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即减少了作为债务人债务履行担保的一般财产从而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如果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实施后,仍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则不能认为行为有害于债权,债权人无权干涉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对债务人有偿处分其财产情形,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还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即债务人和财产处分受益人均具有恶意
  • 您好,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也就是您被欠款的事实合法有效。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如无偿转让财产等。
    3.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发生了法律效力。
    4.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您可以以第四点主张撤销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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