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你情况特殊应该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说名情况在办理证件。单办一页是不太可能,最好还是解决矛盾由户主出面。希望你能尽快解决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