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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了结婚证没办婚礼,住在一起了,现在女方要离婚需要退还彩礼吗?

民事相关
2018-10-08 07:01: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离婚,在一起生活不久的可以退部分。
    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只以金婚证为准,不论有没有办婚礼
  • 登记离婚一定要有结婚证。还要带上身份证、户口薄、双方的离婚协议书啊。如果结婚证不见了或者撕烂了。你可以到登记结婚证的民政局的婚姻档案室,重新复印一份你们的结婚最原始的记录啊。这样你们就可以登记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则要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向法院起诉,则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持证明向法院起诉即可
  • 结婚后婚的话,可以分割共同财产。而彩礼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返还:
    司法解释中列举了三种应当返还的情况: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需要说明的是,司法解释中所说的彩礼是指按当地的风俗习惯给予的财物,而男女双方在交往时为表示爱意而自愿赠送的礼物,不是彩礼,而是一种普通的赠与,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只要这种赠与已经履行完毕,就不能要求返还。
  • 关于彩礼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
    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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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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