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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以前在职的公司给我在武汉交了社保,一直没有社保卡,我现在已经辞职了,怎么才能拿到社保卡?

劳动纠纷
2018-10-15 09:44: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辞职后社保卡当然可以用,只要卡中还有余额!社保卡中存有之前每月社保局打入的医疗保险的部分费用,可以用来买药或看病。建议您可以去药店查询下有多少余额。至于办理手续吗,通常步骤如下:1、让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转如要出具汇款信息;各机构要求不一样,有可能是原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同意调出函件,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盖章。(可先电话咨询)
    2、持接受函(或转出函)到原单位社保所属机构办理转移,如原单位有社保专管员,可将接受函交托办理。
    3、原单位社保机构同意转出,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转出单位信息、参加工作时间、缴费截止日期等信息;“个人缴费记录单”含姓名、缴费明细、每年交费月份及账户余额等信息。
    4、持单据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办理转入各省大同小异
  • 事实上,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和退保的。如果辞职后马上找到新的单位工作的话,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由新单位续保,这样的话,续保费用也是由新单位承担。如果新单位在异地,可能需要根据异地的社保中心确认或者根据异地不同的政策办理,这个在辞职前,最好都到社保中心了解清楚。
      如果辞职后没有马上找到新的单位,也不用担心社保会被清零,完全可以转由自己个人续保,从单位的账户转移到自己的账户,当然,这种情况下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例如有的单位允许你将自己的社保账户转到同事的账户下,让同事继续帮忙续保,你只需要把钱交给同事。还有一种方法,是找一个单位,将自己的社保挂在该单位下,由该单位的名义续保,不过这样公司给缴纳的那部分费用也需要自己承担,经济负担就会比较大,这种方法并不划算。但总而言之,费用都是由自己承担。如果是个人续保的话,只需要缴纳养老金和医疗费用,基数以当地的平均工资为标准,比例不同地区有不同规定,可咨询当地社保中心详细了解。
      如需个人缴纳社保,首先要去当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需要提供你和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根据提示填写相关登记表,也可以同时申请当地的失业救济金,每个地区对于失业人员会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和待遇,可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办理。然后,到医保中心办理医保的参保手续,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失业证明、原单位出具的医保证明书。也可以停保一段时间,以后有了新工作再续保,但是停保的这段时间的社保费用之后还是需要补齐的。
      需要注意的是,医药费的报销会在停保的次月停止。并且最好不要让医保欠费,因为一旦医保欠费三个月以上,需要半年的等待观察期,才可以享受以前同样的待遇。
  • 用人单位应当主动为劳动者补缴其社保。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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