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把驾照和行驶证都扣了,叫我过磅,交警没来,我就直接开车走了,交警能处理我吗?我去补办证件可以不
-
你必须去处理的。逃避不了
-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六)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所以,这不是扣分不扣分的问题了,而是可能要吊销驾驶证的问题了。因此,你要抓紧时间找交警说明情况,或找熟人给通融一下,只罚款不要吊销驾驶证了。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的,其他任何人或机关的说法都是没用的,建议还是先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在看,如果对事故认定书认定书的认定责任不服的话,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