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我新搬得家,在家里窗户拉了一条电源线冲电充车,家住五楼,还没有开始充电,中介找我说物业不让拉线,然后我联系到了物业,沟通好了,我同意他们的说法,说这样不安全也同意撤线,但是我当时在上班,就沟通说下班后我就把线收了,不用了,而且我和物业沟通要求在小区安装电动车充电的设备,物业说会尽量落实。但是我下班到家一看,我的线被剪断了,而且剪断的线和插座都没有了。我想请问:1、在我和物业协商好,我回家就收线的情况下,他们强行且未通知我,直接把线剪断了,他们有权利这样做吗?2、我是否有权让他们赔偿我的全部损失?3、我是否有权要求物业安装电动自行车的统一充电设备?4、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