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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老婆经过法院判决离婚,后来他每个月应该给孩子700块钱的抚养费,但是他只给了一个月,后来就没有给了我,现在想要去申请强制执行,请问一下,不给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呢?这个期限是怎么计算的呢?

民事相关
2018-07-18 18:07: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父母就算离婚了对于孩子还是有抚养的义务,做父母的还是要关心孩子的成长,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要定时给予孩子抚养费,只是有些人不肯给抚养费,另一方就会打算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你要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一年。根据你的情况来看,你的老婆不给孩子抚养费,你应当在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他不给抚养费的那一天起,一年之内就应该行使你的强制执行的申请权利,否则就会失去效力。你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
  • 您好,联系承办法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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