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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65岁因民事纠纷欠别人1万8千块钱,对方到法院起诉,法院把我父亲抓走,我父亲名下什么都没有,且只有一点偿还能力,法院可以拘留吗?最多能拘留多久

债权债务
2018-08-21 10:49:1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起诉处理,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 你好,可以司法拘留。
  • 债务追讨是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按照要求提起民事诉讼,但是不得由国家机关进行拘留,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除非债务人被起诉后,不还摘取,而且债务人因逃避债务匿藏财产,法院对其判决后预期不还而实际有偿还能力的,法院可能对其依法进行行为限制直至司法拘留,一旦被司法拘留,其人身自由会被限制。
  • 民事纠纷起诉之后,一方起诉,没有规定多久必须开庭,规定是当事人提交诉状之后,法院会在7天内下达是否立案通知,如果立案,会在三天内给被告下达诉状副本,要求被告15天以内提交答辩状,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开庭,然后法院会在开庭之前三天给双方下达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和地点。
  • 因债务纠纷被司法拘留的,主要是因为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原因。如果法院再次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判决而拒不履行的,一样会再次进行司法拘留。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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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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