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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olor=#DC143C][size=4]我丈夫2004年劳务输出去了日本,于去年携一女子出逃同居,现是黑户,他心己决定与我离婚,但不主动提出.我已失去他的联系方式,他也不打电话与我联系.他与他家人说,他最近是不会回来的,且出去三年都没往家里寄过钱回来,也不承担儿子的抚养费.现如果我提出离婚,他是否应该承担儿子的抚养费,我是否能要求赔偿?像他这种情况能否申报失踪?烦请各位告知具体的处理程序.谢谢!再问一下,我是否应该现在提出离婚?还是等他回来后由他提?[/size][/color][/B]

婚姻家庭
2006-08-15 04:11: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我向法院提出离婚,他拒不到庭,法院能强制执行吗?如果法院判处抚养费,我能向其父母索要吗(他最近三年的收入都寄给他父母了)?另外,他在婚姻期间内的收入能纳入我们的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 现在就可以提起离婚.
  • 谢谢各位真诚的帮助!
    可是我现在没有办法联系到他,且他现在还在日本,不打算回国。他本意就是弃我于不顾,弃孩子于不顾,对我们现在的婚姻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只希望我提出离婚,由法院因无法联系当事人做为判决。。。现在我面临的有两个问题:我根本找不到他,二是我没有任何证据。
  • 你现在也很麻烦吧 唉
  •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你能证明对方存在过错,你可以要求赔偿。什么时候提出离婚都可以。
  • 可提出离婚,要求分割财产,并要求子女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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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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