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份,为确保胎儿健康,我们特地到市妇幼保健医院做了四维彩超,检查结果很好,院方评分为一级。
六月二十日,胎儿出生,可发现有一侧耳朵仅有耳垂,颌骨也有点有问题。再看四维彩超单子,竟发现里面没有耳朵的字样,应该是漏检。因为我在网上看人家照四维彩超都能看到胎儿挖耳朵。
请问四维彩超漏检院方是否应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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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四维彩超的同时,院方逼我们签了一个字,不知道院方会不会以此逃避责任
关于胎儿超声检查的说明
1。超声检查是一种无创性检查,仪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2。胎儿超声检查是一种间接方法,不能直接检查胎儿。
3。胎儿超声检查受胎儿胎龄、胎儿姿势、羊水、胎儿活动等多种因素影响,许多器官与部位超声无法显示或显示不清。
4。尽管超声能发现胎儿畸形,但不能检出所有的胎儿畸形即诊断符合率不可能达到100%.如孕妇及家属对以上几点表示理解,请在B超报告单上签字。
我个人认为,如果做手术签了字,那是不是说明手术中医生有失误也可以推卸责任?但仍旧没把握对这个签字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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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解答。请问您所指的相应的责任是指什么?比喻说仅退回做四维彩超的费用或者最大到负责My BABY做手术的手术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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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是有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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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