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儿子9周岁在学校操场等校车!校车来了!我的儿子往校车那里跑!途中有个学生趴在地上在我儿子跑到他身边伸脚给我儿子绊到了!胳膊肘鹰嘴骨骨折!医药费花了14000元!这个赔偿怎么算!学校有没有责任!有的话赔偿多少!对方家长赔偿多少!对方家长拿了20000元医药费!就说这些了!说愿意哪告哪告去!没有了!医生说我儿子的胳膊以后有摩擦性关节炎的后遗症!就这个赔偿怎么算!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
2019-06-03 06:39: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学校管理有过错,是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的。
    追问:学校应当赔偿多少呢?对方家长就赔偿20000元吗!这20000元还包括医疗费!还有医生说术后有2年观察期不行还得做修复手术!对方说不管了!如果需要做修复手术怎么办
  •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