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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子二次抵押,无力还款,车子被第一个抵押公司卖掉!当时我同意了!然后一年以后抵押公司通知我说还欠他5000,叫我还款,要起诉我!请问,我能打赢官司吗?

债权债务
2018-12-01 03:50: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债务追讨可以执行抵押车《担保法》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债务人没有钱,起诉还是有必要的。 确认债权,以免过了诉讼时效
    知道了债务人没钱还债,就不要账,不起诉。这样的话,时间久了,债务人有钱了,很可能就不认账了。
    更重要的是,不及时申报债权,一旦过了诉讼时效,哪天债务人有钱了,不想还账。我们再去起诉,就会丧失胜诉权,辛苦钱也就彻底要不回来了。制定出可行的还款方案
    如果胜诉了,申请执行后,法院会查清债务人的财产状况。确定债务人真的没有钱后(这也能一定程度上清楚债务人是否转移了财产),法院会出面调解,制定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可操作的还款方案和还款日期。3及时监控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后,就算本次执行结束了,债务人也没有财产还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也就是说,在执行程序结束后的5年内,执行法院有义务每隔6个月就调查一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另外,执行程序结束后,我们发现债务人有新的财产,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 抵押车不能直接买卖。债务追讨注意。
    《物权法》第186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期限履行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在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因此,债务期限履行届满前,抵押权人不能自行处置抵押物,包括买卖。
    抵押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申请将抵押物拍卖,并优先受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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