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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08年下岗,把自己交的住房公积金取出来了,公司交的取不出来,十年了,我的账户还在么

其它综合
2018-12-16 01:47: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积金本身就是你自己的,还存在的
  • 劳动者辞职的,住房公积金的钱是可以提取的,如果劳动者是外地户口或本地户口迁出,可以销户提取。

    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行政区域继续工作,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额,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4、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

    办理流程

    本人或配偶携带上述材料办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办理地点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市本级办事处的,职工可以到市本级任一办事处申请办理;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区市县办事处的,职工应到账户所在办事处申请办理。

    办理时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补充说明

    1、职工销户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欠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允许销户。

    2、符合此情形的,办事处一般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职工发生本项行为后,再次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两年内不得以相同理由提取住房公积金,但职工可以提供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的除外。

    4、经管理中心办事处(营业网点)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
  • 如果劳动者是外地户口或本地户口迁出,可以销户提取。

    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行政区域继续工作,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额,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4、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

    办理流程

    本人或配偶携带上述材料办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办理地点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市本级办事处的,职工可以到市本级任一办事处申请办理;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区市县办事处的,职工应到账户所在办事处申请办理。

    办理时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补充说明

    1、职工销户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欠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允许销户。

    2、符合此情形的,办事处一般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职工发生本项行为后,再次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两年内不得以相同理由提取住房公积金,但职工可以提供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的除外。

    4、经管理中心办事处(营业网点)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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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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