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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现在我遇到一起交通事故 想资询一下 我方是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上载有一成年人 对方是一辆小轿车 我方在一可以掉头路口由最右车道连续两次变道准备进入掉头区域 在最后一次变道时后方直线驶来一辆轿车将摩托车挂翻 致使摩托车上一人脚踝骨折 一人手脚不同程度擦伤 ,事故发生后轿车径直开走 未做停留 大约10分钟后轿车返回事故现场报警 交警处理结果为摩托车主责 轿车次责 请问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18-07-22 10: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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