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租了我的房子,交了三个月的的房租。他把行李放在房里,人没住进来,三个月后给他打电话,他说不租了,五个月后过来拿行李,要我退他房租。我我应该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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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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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合同是如何签订和如何约定的。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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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用退,实际已经履行,住与不住是对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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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已成立,对方要求退还房租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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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你们尽量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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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不需要退还对方房租,是对方自己没有居住,而且对方不把行李取走,可以一直向对方索要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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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