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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服装加工厂,没有签合同,厂子要搬迁老板不给结工资,劳动局会管吗?

劳动纠纷
2019-02-22 16:54:31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按照合同的约定,如单位单方改变公司的工作地点,且 拒绝考虑劳动者意愿,根据公司处理方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
  • 劳动局不管 这个要提起劳动仲裁 具体可以来我律所面谈或者电话微信
  • 你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工厂搬迁,工作地点变更,劳动者可以不同意,依此要求经济补偿金。单位强制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法,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工作地点变更,意味着劳动合同变更,劳动者可以不同意。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变更了的内容按照变更后的执行,其它没有变更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合同只要不签或没有劳动局的公证都不生效!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差额,且一年后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老板不结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合法讨要拖欠工资: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 你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您好,劳动监察大队跟劳动局是一个单位吗?我刚打12333他们又让我打12348走法律援助,这样我能要到工资吗?
  • 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工资,走劳动仲裁
  •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追问:老板没有营业执照,劳动监察大队会管吗?
  •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您好,如果能证明劳动合同关系的存在就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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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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