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男方不育,女方提出起诉离婚,男方要求退还彩礼首饰以及开店借的两万块钱,退还吗?有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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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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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结婚手续讨要返还彩礼没有法律依据,不合理要求可以抗辩拒绝;具体来电或微信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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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结婚,彩礼如果是还剩下,那要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用完了那不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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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是不需要的,可以要求离婚 联系律师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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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退还彩礼首饰的,女方可以直接起诉离婚。
追问:起诉之后,男方答辩状要求退还彩礼首饰,开店借的两万块钱
解答:女方可以反驳对方的,不用退还彩礼和首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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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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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