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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工中途辞职可以领到工资吗?

合同纠纷
2018-12-18 22:06:3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暑期工中途辞职要依法,可以领到工资
  •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学生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学生打工时可以和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务协议,约定明确报酬,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暑假工工资低于最低劳动保障是1770不违法,因为暑假工不属于劳动关系就不在劳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但是暑假工的工资他还是要发给你的,可以协商解决最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就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 农民工讨薪可走哪些法律程序? 1、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异议且工资数额明确时:
    (1)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向农民工出具了工资条。此时,农民工可以持欠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当法院判决或支付令生效后,农民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农民工认为拖欠工资数额明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处理。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劳动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用工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亦不履行政处理决定的,劳动部门或者农民工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工资及数额有异议时,由行政处理部门告知农民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处理程序终结。
    2、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拖欠数额有异议时:
    此时双方关系为劳动争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前置程序,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做出后,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起民事诉讼的,农民工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如果引发诉讼,则需待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要支付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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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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