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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领了结婚证,同居两个月就分开了我们都想离婚,现在结婚掉了,但是男方在湖南村州,又找不到他本人,该怎么办,我想尽快离婚。

民事相关
2018-11-05 19:27:16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最快的方式是协议离婚,起诉离婚也可以,但是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起诉则需要一年左右
  • 协议离婚是离婚的途径之一,办理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结婚证丢失办理离婚有两种方法: (1)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这是一个连贯的过程。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去民政局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然后让工作人员出具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再离婚。 2.结婚证的事简单,但是离婚就很麻烦了。涉及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抚养费的给付,若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还有相关举证的问题等等。
  • 你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五十七条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第六十条 当事人办理过结婚或者离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者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 找不到人只能诉讼离婚,去湖南起诉。
    追问:但他还是四川人,怎么去湖南起诉呢?湖南法院会受理吗?
    解答:你说他在湖南,我以为是湖南人,那就去四川起诉了。
  • 向法院起诉。
  •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
  • 协商不成,建议起诉离婚
  • 你好,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 需要双方去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离婚。
  • 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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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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